每日头条!辽宁阜新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资料图)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消费者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近日,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选购食物要注意安全、营养和健康,选择正规途径购买食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食品要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尤其是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切勿贪图便宜在无证食品摊点购买食品或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坚决做到不采购、不接收、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谨慎购买凉菜、生食类等食品。

按需购买食用农产品(000061),尽快食用。选购食用农产品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时应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以便维权时使用。选取鲜肉,要查看检验检疫证明;选购蔬菜、水果,不要选择颜色、形状、气味异常的;选购鱼类时尽量通过肉体弹性、鱼眼颜色等选择比较新鲜的。食用农产品建议冷藏保存,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存放,以免造成交叉污染。谨防各类消费陷阱,尤其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食品,应谨慎购买,切忌贪小便宜因小失大。

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特别是为少年儿童、中老年人以及疾病患者选购时,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代替药品用于治疗疾病。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图片和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要到合法正规的店铺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消费者在食用食品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若发现食品安全、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可及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关键词: 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