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简讯:捆绑销售?大幅涨价?“九不得”红线不能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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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

提醒告诫书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同时,对广大生产经营者提出自查和整改要求,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推动社会共治。

告诫书发出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及时提醒告诫的同时,着眼行业自律,迅速研究部署落实,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于12月13日指导厦门市药学会、医疗器械协会、价格协会、商业联合会等相关行业协会联合发起倡议,号召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共同向社会做出涉疫医疗药品用品“保质量、保供应、稳价格”承诺。倡议书发出当天,厦门已有4家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生产企业、4家口罩生产企业、31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近700家单体零售药店签署承诺书,共辐射门店近1600家。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药店售卖“防疫大礼包”等问题,思明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摸排线索,对2家药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的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2家涉嫌高价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的医疗器械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两家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新冠检查试剂盒”,在购进成本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大幅度提价,扰乱了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目前,集美区局已就相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郑重提醒:当前,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每个人都应参与其中,稳定涉疫物资价格,为抗击疫情全面决胜贡献力量。药是用来缓解症状的,抗原试剂是用来自我检测的,都不是拿来炒作的。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涉疫物资价格较大幅度上涨,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利用其他手段推动涉疫物资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违者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违者最高可处50万元的罚款。

同时,厦门市场监管部门也真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涉疫药品、抗原试剂请通过正规机构或平台购买;药物、抗原试剂都有一定的保质期限,过期后不得使用,过多购买、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切勿盲目跟风抢购、囤积。(陈雪松)

关键词: 涉疫物资 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