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发布家用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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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是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日前,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家用燃气具产品质量抽检及风险监测,发现燃气调压阀、燃气软管风险较大,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此,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购家用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时,注意相关安全事项。
购买途径要正规。应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选择正规厂家和品牌的燃气灶具及相关产品。建议在信誉口碑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大商场、电器城及电商平台购买,不从旧货市场、二手电器回收经营户以及集市等流动摊贩处购买。
产品标识要看清。购买燃气器具时应查看是否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3C认证标志和熄火保护装置,不购买、不使用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无3C认证标志和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建议选择品牌知名度高、质量标识齐全、厂名、厂址和品名标注明晰的产品购买,注意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以备售后保修及维权使用。要保持高度警觉,不买质量标识不全、无厂名、厂址的来历不明产品,避免因小失大。
安装使用要正确。消费者应购买和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器具及配件、液化气瓶、燃气连接管,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安装和使用;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及警示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并注意确保在安全使用期内,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指出,从产品标示生产当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燃气热水器安全使用年限应为8年;使用人工煤气的热水器安全使用年限应为6年。达到使用年限,即便看起来仍然“完好无损”,为了自身安全,建议消费者强制报废。
同时,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请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主动拒绝购买、使用并及时淘汰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无熄火保护装置家用灶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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