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福建龙岩发布“双12”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双12”将至,网络促销活动也纷至沓来。近日,福建省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2”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网络消费欺诈陷阱,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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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商家要谨慎。消费者要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的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商家,并在购物前多关注网站和网店信誉级别,选择已公示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信息的商家。

理性消费不盲目。“双12”促销力度相对较大,往往容易引起消费者冲动消费。消费者最好事先做好购物规划,不盲目下单,做到理性消费。

货比三家细了解。购买商品时,要进行详细了解、比较,不要被低价迷惑。要注意货比三家,除比较价格外,还应查看商家资质、商品描述、商品评价等综合信息。

海外代购慎选择。不少消费者喜欢“海淘”,但海淘的商品真假难辨,现在许多品牌都有入驻电商平台,消费者购买海外产品时最好优先选择官方旗舰店或者官网上购买,如需要选择海外代购,可要求代购人提供购物凭证、收银单据、购买视频等,并保留邮寄凭证以备查询。

网购赠品有“三包”。消费者网购中获得的赠品也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且依据《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赠品享受“三包”服务。

网络红包藏门槛。满减红包、预售红包,各种红包花样繁多,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要么不满足优惠券使用条件,要么该商品不参与满减,红包优惠券使用常常暗藏门槛。消费者在领取各类红包及优惠券时需看清使用规则,并提前向客服咨询清楚是否存在使用门槛,避免出现满减不减、优惠券不优惠等情况。

网络支付要当心。网购时应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切忌在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转账交易,更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以及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证件号码以及银行账号密码等关键信息。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

仔细验货再签收。收货时应当场开箱查验,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个人信息不外泄。收货时不要急于在收货单上签字,确定货物是否完整、包装是否完好再行签收,对于货到付款交易,不要接受“先付款后验货”的无理要求。不要随意扔掉快递包装,应将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撕掉后再丢进垃圾箱,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保留证据利维权。消费者网购后要妥善保管好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快递单号等电子证据。

依法维权要主动。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依法主动维权。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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