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动态:“熊孩子”打赏网络游戏主播2.2万余元

□通讯员 雒呈瑞 孔瑶婷 张艺晨

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徐宁


(资料图)

10岁“熊孩子”用家长手机打赏网络游戏主播2.2万余元,这钱能退吗?今年初,高淳区检察院办理一起民事支持起诉案,最终直播平台退还了1.3万元。

孩子打赏主播2.2万余元,索赔未果家长起诉

10岁男孩小辰是一名小学四年级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富裕,一家人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养螃蟹。

2022年4月的一天,小辰在家用妈妈手机上网课,课间被一则网络游戏广告吸引,下载了一款网络游戏直播App,一下子沉浸其中。此后连续三天,小辰都在该App上观看游戏直播,逐渐从单纯看变成了参与打赏。几天后,小辰父母才发现小辰给游戏主播打赏了几十次,共花费2.2万余元。小辰父母非常气愤,当天就要求直播平台返还打赏钱。

但直播平台以不知道小辰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使用手机支付应该得到家长允许等为由,不同意退回打赏费用。随后,小辰父母报警。公安机关调查后认为,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系民事纠纷,建议寻求司法救济。随后,小辰父母向法院起诉。

检察官调查核实,打赏行为未经家长允许

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依据相关协作意见,法院及时通知了高淳区检察院。

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小辰父母取得了联系,得知小辰家庭经济情况,父母对法律知之甚少。经过小辰父母申请,检察院介入案件审查后认为,小辰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能够独立操作手机、点击观看直播,但短时间内连续实施单次500元的打赏行为达到18次,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亦与其家庭日常消费习惯不相匹配,应视为无效民事行为。

但是,由于小辰使用的是妈妈手机,直播平台提出的“无法判断手机使用者”“其行为得到母亲认可”等辩解理由需要进一步调查清楚。

检察官审查发现,小辰的网络消费行为均发生在每日7时至8时、19时至21时之间,而该时间段与小辰每日网课的开始、结束时间相近,说明小辰具有以上网课为由使用其母亲手机的便利条件。另一方面,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询问相关证人,发现小辰妈妈为方便记忆,长年将微信支付密码张贴在卧室墙上,从而使小辰能够轻而易举完成微信支付。在案证据可以证明,小辰实施的网络游戏直播打赏行为应当是在其父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调查结果显示,小辰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实施的高额打赏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其与父母在搜集证据、提起诉讼的能力方面明显比较欠缺,加上本案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清楚,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根据法律规定,高淳区检察院决定支持小辰向法院起诉维权。

检察院支持起诉,直播平台退钱

2022年11月7日,高淳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决定支持小辰要求某网游直播平台返还费用的诉请。同年11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区检察院受邀到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同年12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

法院认定,小辰处理50元以下金额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因此判决小辰与被告网络买卖关系中50元以上部分无效,判令被告返还50元以上部分,共计1.3万元。今年2月,平台已将钱全部退还到位。

“小辰实施网络游戏直播打赏行为,父母对其监管不到位是重要原因之一。为督促其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我院对小辰父母发出《督促监护意见书》,并定期对他们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检察官介绍。

针对此案反映出来的问题,高淳区检察院通过走访发现,在疫情期间辖区发生了多起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打赏的民事纠纷。于是,该院以小辰案为原型,拍摄了法治宣传情景剧,通过法治副校长、政法网格员发送至14所中小学的家长群和9个社区网格群,覆盖全区2000多个家庭,提醒家长务必履行好监护职责,警惕孩子沉迷网络打赏,一旦发生纠纷,要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键词: